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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与平安市场创建同部署 同推进 同考核
发表时间: 2016-10-18 作者: 已有9411702阅读

诚信体系与平安市场创建同部署 同推进 同考核

我市创建平安诚信市场成效显著

本报讯 【本溪日报记者 周丽辉】 按照辽宁省综治委、省局部署要求,多年来,市工商局坚持主导开展平安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重视领导下的两轮、十年创建中,将强化诚信体系与平安市场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努力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共完成被表彰的各级平安诚信市场63处,取得扎实的社会成效和丰硕的创建成果。

各县、区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基层工商所主动指导市场管办单位,培训、督促场内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接受监督,加强自律;市场管办单位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平安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同时,各级政府采取奖励机制,对争创平安诚信市场意识强的17处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先后投入2700多万补偿资金,市场主办方自筹改造资金1.9亿元左右,共同推动和提升了诚信体系与平安建设水平。

市工商局按照平安诚信市场考核细则多次对我市各类市场严格考核及对培育创建的平安诚信市场进行回头看,各类市场抓平安、讲文明、促诚信、严自律都有长足进步;商品质量准入及消费维权等机制建立并运行良好;市场加大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大部分市场创建工作软硬件已经达标;广大经营者能按照文明诚信和守法经营的要求,照章办事、自我约束。

据了解,通过层层评定推荐,本溪市明兴大千家居商场、本溪花卉市场被国家总局授予全国诚信示范市场称号;本溪市明山区实华家具城、平山区双拥农贸市场、溪湖区彩屯农贸市场、本溪满族自治县汇美商场、桓仁满族自治县鹏翔综合超市等19处市场被省工商局先后授予辽宁省平安诚信示范市场称号;本溪市平安诚信市场共有48处。另外,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表彰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突出单位;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工商所被表彰为辽宁省工商系统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