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溪日报记者 徐佳婷】 9月17日,在第十三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开展了道德典型关爱走访活动,走访慰问了6名道德典型代表,并为其中5名生活困难的道德典型送去“道德公益金”。
近年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先后涌现出武秀君、金春明等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58人,291人当选“本溪好人”、7人当选“辽宁好人”、4人当选“中国好人”,辽宁好人的“本溪现象”引人注目。为完善道德模范和“本溪好人”帮扶体制,我市于2013年12月设立了“本溪市道德公益金”,成为全省首个专门资助贫困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公募性基金,募资总额达130万元。自公益金启动以来,已为全市13位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发放公益金7.6万元,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温暖社会的同时,也感受到来自党和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活动当天,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同志首先来到市慈善义工第八支队活动服务站内,慰问了全国优秀志愿者、省道德模范、市慈善义工第八支队队长都基华,并与第八支队的义工代表们就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亲切交流。随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同志来到位于溪湖区彩屯街道新华社区的“本溪好人”于桂香家中,对她一边辛勤劳动偿还丈夫治病欠下的10万元债务,一边照顾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女儿的感人事迹给予高度赞扬,鼓励她继续乐观地生活,并为她送上了“道德公益金”。
记者感言
道德典型值得学习和尊重,也需要关心和关爱,在公民道德日来临之际走访道德典型,不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界对道德典型的关爱,在我市倡导起当好人、做好事、有好报的价值取向,更体现出我市是一座崇德向善、道德底蕴深厚的城市,尊重道德典型、学习道德典型、关爱道德典型已成为山城的一种时代风尚。
一直以来,我市有很多志愿者活跃在城市乡村,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者精神。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成熟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志愿服务大都是一些小事,但正是这一件一件小事,解了百姓的难,暖了群众的心。应以都基华等志愿者骨干为示范,大力弘扬友善、奉献精神,培育社会新风尚。同时,也要关爱道德典型,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城市与文明相伴,与温暖同行。